星期一, 6月 14, 2010

故事從今天說起

今天是他簽離婚協議書的日子...

當然,那不是一段真正的婚姻,畢竟同性婚姻的法案在美國還在爭論不休。不過在舊金山,五年前有一段時間,同志伴侶可以登記Domestic Partnership,也就是同居的關係。JP和邁可就是這樣登記同居關係的兩個人,在權利和義務上都和結婚的夫妻沒有兩樣。所以當兩個人決定分手,也必須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來完成分居手續,和離婚沒什麼兩樣。

早上他穿上西裝前,我把藍色瓶蓋的緊緻眼膠拿給他,要他擦一些,他的眼睛因為昨晚的哭泣而浮腫,27年的關係,到了今天,要在舊金山市區的律師事務所中,在厚厚一疊離婚協議書上,劃下句點,真是叫他情何以堪...

他出門前,我默默給他一個擁抱,也深深地吻了他,希望能多給他些勇氣與安撫。

也在今天,我為我們兩個人創造了一個部落格。一方面紀錄這段得來不易,讓我願意用心珍惜的關係。另一方面,也追憶30歲以前的我,那段年少荒唐的歲月,還有那些教會我許多事情的男孩與男人們。

愛情,充滿了甜蜜的弔詭與迷人的心悸;關係,卻需要誠實、體諒的心共同經營。一個蘿蔔一坑,我在三十歲找到愛,也祝福世間所有的,男男,女女,男女朋友,都能找到自己的那個蘿蔔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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